司法协助详细信息

冻结情况
执行法院 执行事项 执行裁定书文号 执行通知书文号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持有股权、其它投资权益的数额 被执行人证件种类 被执行人证件号码 冻结期限自 冻结期限至 冻结期限 公示日期
续行冻结情况
执行法院 执行事项 执行裁定书文号 执行通知书文号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持有股权、其它投资权益的数额 被执行人证件种类 被执行人证件号码 解除冻结日期 公示日期

司法协助详细信息

冻结情况
执行法院 执行事项 执行裁定书文号 执行通知书文号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持有股权、其它投资权益的数额 被执行人证件种类 被执行人证件号码 冻结期限自 冻结期限至 冻结期限 公示日期
失效情况
失效原因 失效时间

司法协助详细信息

冻结情况
执行法院 执行事项
执行裁定书文号 执行通知书文号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持有股权、其它投资权益的数额
被执行人证件种类 被执行人证件号码
冻结期限自 冻结期限至
冻结期限 公示日期

司法协助详细信息

冻结情况
解冻情况
失效原因

知识产权详细信息

名称:
申请号:
授权公告号:
申请日期:
授权公告日期:
专利权人:
发明人/设计人:
摘要/简要说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8807K
名       称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法  定   代   表  人 陆良军
注    册    资    本 人民币叁拾亿元整
成    立    日    期 2001年09月13日
营    业    期    限 2001年09月13日 至 长期
经    营    范    围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联网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光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发布;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5年11月20日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集团名称: 集团简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07K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陆良军 登记机关: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 : 2001年09月13日
营业执照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8807K
企业名称: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陆良军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1年09月13日
注册资本:
300000.000000万人民币
核准日期:
2025年11月20日
登记机关: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联网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光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发布;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提示: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通知》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营业执照照面公示内容作相应调整,详见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djzcj/art/2023/art_9c67139da37a46fc8955d42d130947b2.html
关注 订阅
异议
返回